生态建设与绿色发展研究中心于2023年4月组建,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,贯彻《关于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实施方案》,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,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围绕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排屏障、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,聚焦新兴产业集约集聚发展、生态产业乘时顺势发展、传统产业创新创优发展“五大行动计划”,充分发挥我校人才和科技优势,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开展科学研究、服务社会工作。
具体职责如下:
一、整合政府、高校、科研院所、行业精英,组建专家智库团队,广泛开展政策、行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和学术交流工作,结合地方发展需要,有效推动学术成果向应用型转换,实现智慧成果的价值转换。
二、履行呼伦贝尔市绿色发展战略实践基地办公室职能,积极有效对接科技局、林草局、资源局、发改委、统计局、能源局、森工集团、水利局、生态环境局、文化旅游局、农牧局、住建局、应急管理局、乡村振兴局等部门,承担服务社会等横向项目的申请和联络工作。
三、组织调查研究,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雪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,坚持生态优先、节约集约、绿色低碳发展等的深入研究方面发挥积极推进作用,为我校研究人员进行相关研究积累基础数据和资料。
四、组建校内、校外研究团队,拓展产学研合作工作,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,为地方提供生态建设、绿色发展等相关培训,以校地合作模式社会服务,充分发挥高校职能。
五、定期召开研讨会,邀请知名专家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,保护草原、森林,加快绿色转型,推进碳达峰碳中和,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建言献策。
六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做好日常工作,做好相关材料撰写、上报和归档工作。
七、根据财务制度,合理安排使用中心各项经费。
八、完成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