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按照学校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室、实训室、教室、教学行政用房及公共计算机教学机房的管理,实验实训室管理中心拟对我学校所有实验室、实训室、教室、教学行政用房及公共计算机教学机房的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核查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,对本学院现有的实验室、实训室、教室、教学行政用房及公共计算机教学机房名称等相关信息进行认真核对、确认,填写《实验室、实训室、教室、教学行政用房、公共计算机教学机房统计表》,填表审核后,纸制文档及电子稿在5月20日前报送。
二、此次统计核查的范围包含各二级学院下属所有教学实验室、科研实验室、实训室、教室、教学行政公用房、公共计算机教学机房。
三、纸制文档应由本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。以上报表报送实验实训室管理中心。
报送地点:崇文楼A419。联系人:奇寅 联系电话:3103344。